暖风卷叶,夏日的七点天还很亮,老城区的路上却连个人都没有。

    孟喜的肚子很饿。

    可她暂且不想吃掉那个人类。

    身上的灵气冒得更厉害了,也不知道当时那人到底给她身上贴了什么符篆,她身为大妖之躯竟然一点奈何不得。

    她知道现在当务之急是应该离开,再找个人寄宿,去寻些恶灵来填饱肚子。

    她不想吃人类了……

    可她不想离开那个连狗窝都不如的地方。

    摸着肚子回了家,很明显,孟喜再一次无功而返,她灵力外泄,孱弱的妖邪闻着她的气味就逃走了,稍微有些道行的索性躲起来,她现在这样压根找不见。

    桌上面,玻璃杯的蛋卷冰淇淋已经融化掉了,那是孟喜不曾品尝过很是甜腻的味道。

    短暂一愣过后,孟喜用食指挑起了被叠的方方正正的黑色连衣裙。

    她看了看连衣裙,又看了看自己这身丑的要死的衣服。

    慢慢思忖。

    哈,卑贱的人类在向她求饶!

    哼,怎么会有人愿意惹妖都大帝生气呢!

    孟喜一扫阴郁,抱着玻璃杯一口将里面化掉的冰激凌都到了嘴里。

    两只犬牙化了出来,连眼睛都眯了起来。

    看在卑贱的人类这般殷勤求饶,她勉为其难的就原谅她吧!

    孟喜很是好心情的勾着唇,抱着黑色的连衣裙就换到了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对着镜子照了照,脚上的人字拖鞋有些不搭唉,想了想从路边商店看到过的鞋子,孟喜展开手心,一团黑雾,分做了两缕缠绕到了孟喜的脚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