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我问了夜风那两个问题後,当天夜里,夜风就不愿再抱着我睡觉了。
满腹不解地询问他原因,他似在斟酌着语句,是足足沉默了好一会儿,才一字一句缓声回答:「小星星长大了,已经是姑娘家了,姑娘家到了一定岁数就得要嫁人,与喜欢的人共结连理,同床共枕,行周公之礼,诞育子嗣,最终执子之手,白头偕老。」
听这文诌诌的一长串话,我颇为不以为然,是想了想,反问他,「你刚刚说了那麽多,这跟你不抱我睡觉有什麽关系?」
夜风一闻言,表情看起来颇为无奈,可倒也言简意赅地回我,「你从今以後,只能与你喜欢的人同眠,抱着你喜欢的人睡觉。」
「可是我喜欢夜风啊!」
理所当然回答的同时,我是直接扑进他怀里,就如同我七八岁时一般,是用脸蹭了蹭他x膛,对着他软着声撒娇道:「我好喜欢好喜欢夜风,而夜风也喜欢我,所以我们可以一直一直同床共枕睡觉。」
事实上,当我长到了十一二岁时,除了睡觉之外,夜风就没那麽常主动跟我抱抱了,但他并没有把我推开,只是再度陷入沉默,随後是叹了一口长气,一下一下地m0着我的脑袋,用那修长的指尖顺着我的长发,轻声道:「我说的不是这种喜欢。」
我是立即抬起头看他,「那你说的喜欢是哪种喜欢?何不告诉我看看?」
「……」
我想夜风大概是不知道该如何向我解释,故又静默了好一会儿,可最终却又什麽也没说,就如同往常一般,任我钻进他怀里,和他相拥睡去。
不过,在我满十五岁那日一早发生的意外变故,是着实让我惊觉或许我是真的不该再与夜风共眠。
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一段时间了,我想我大概是太享受属於孩童的轻盈与源源不绝的JiNg力,所以完全忘了,这人一长到了少nV年纪时,大姨妈就会每个月敲敲门来个欢喜报到,给你满满的疼痛与不方便。
眼瞧床上那摊刺眼无b的血渍,我慌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,正想着乾脆拿块布去遮掩,可我这才一下床,夜风就惊醒了,而且鼻子还偏偏在这种时候特别灵敏,他人靠过来,就是蹲下身,搭着我的肩,心急地问:「你怎麽流血了?又伤到哪儿了?」
由於我以前对任何事都太好奇的缘故,东闯西看、蹦蹦跳跳的结果就是极容易让自己受伤。其实有些小伤口是用不着上药治疗的,反正我也不怎麽疼,可夜风却总是格外坚持再小的伤都必须处理,想想我都觉得自己真是老让他担心。可眼下情形又与受伤不同,而且实在太让人难以启齿了,所以我也只能嗫嚅着声回答:「我其实没有受伤,是你鼻子闻错了……」
见夜风隐隐皱起眉头,我只好y着头皮继续解释起来,目光不敢在他脸上打转,「嗯……那个就是……你知道,姑娘家每个月的亲戚好像来了,我的亲戚也第一次来,只是她貌似迷了路,所以就绕了远了一些,结果就变成突袭拜访了,还沾到床上,我是真的不知道……」我话越说越发委靡低弱。
「……」
我想夜风大概也猜到我想表达什麽了,只见他似是愣了一会儿,最後是果断起身出门,再回来时手上已是拿了一堆棉布,紧接着开始重复起那村里大庙前的大妈告诉他的所有生理相关问题,m0了m0我脑袋後,就是一脸淡然地自动更换起棉被来。
等换好棉被後,夜风更是迅速做好了一个隔板,把整张床分成了两边,他睡左我睡右,清清楚楚的楚河汉界,谁也无法碰到谁。
起初我想我这葵水来,的确是不方便再黏着他,可等折腾人的天数结束了,我就开始不愿意配合了,总是趁着他睡着气息趋缓时,偷偷下床,钻进他被窝里紧紧抱住他。